学术研讨(Seminar)是全面提升研究生科研活动能力、交流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参加学术研讨有助于研究生开阔学术视野,活跃学术思想,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有助于加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培养和提高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研究生对学术问题的书面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通过相互提问、研讨,还可以让大家了解到研究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并找到新的切入点,对自己的研究内容及时地进行改进,从而使研究团队的合作精神得以充分体现。
根据《tyc1286太阳成集团关于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术研讨必修环节的规定》文件的精神,为规范土木学院研究生学术研讨的正常有序进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 土木学院研究生学术研讨分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土木学院统一安排以及学术研讨组安排3种类型。
2.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40次以上校内外学术研讨活动,其中至少10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10次为土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0次为学术研讨组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总数达40次者才能取得学术研讨2学分。
3. 提前攻博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不得少于50次,其中至少15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15次为土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0次为学术研讨组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总数达50次者才能取得学术研讨2学分。
4.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30次校内外学术研讨活动,其中至少7次为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10次为土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至少13次为学术研讨组安排的学术研讨活动。总数达30次者才能取得学术研讨2学分。
5. 土木学院按照各学科团队划分学术研讨组,其中土木工程方向划分为3个学术研讨组,工程管理方向划分为1个学术研讨组。各学术研讨组自行、定期组织学术研讨,学术研讨由团队负责人主持或团队教授轮流主持。
6. 参加学术研讨的人员为研究生导师、研究人员和全体研究生。学术研讨应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每1~2周举办一次。每个学期开展学术研讨的次数不得少于8次。
7. 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在学术研讨会上作专题报告。在学期间,每位硕士研究生作报告不得少于4次,每位博士研究生作报告不得少于5次,提前攻博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作报告不得少于6次。
二、基本内容
1. 学术研讨应结合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围绕研究课题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前沿和动态展开研讨。
2. 报告人可针对自己的课题或相关学科中的某些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进行广泛收集、整理、分析种种学术资料,介绍国内外的研究现状,阐明开展本研究的重要意义;并据此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等。报告一般写成PPT格式,鼓励用英文表述。
三、基本方式
1. 专人报告。报告人可以是研究生,也可以是专职研究人员、聘请的有关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报告人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2. 集中讨论。主持人应根据报告人的报告内容,引导大家就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发表意见,相互提问、质疑等以加深对研究课题的理解。
四、考核
1. 研究生每次参加研究生院、土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术研讨,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tyc1286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登记卡》。
2. 研究生每次参加学术研讨组安排的学术研讨,由团队负责人或研讨会主持教授填写《tyc1286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登记卡》。
3. 导师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和作学术报告的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为研究生评定成绩。
4. 登记卡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并最迟于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前1个月将学生参加学术研讨评定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凡成绩达合格以上者,研究生获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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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日